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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通江至广安段限速交通工程论证服务XSLZ1标段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浏览量:101人看过

 

  1.  比选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347号)、通江至广安段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为确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通江至广安段限速交通工程论证服务XSLZ1标段进行公开比选。

     1  .1  项目概况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项目(运营桩号:K46+787~K80+086.289)路线起于巴中市通江县王坪烈士陵园西侧的文胜乡白石寺村,接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川陕界至王坪段,经瓦室镇、毛浴镇、诺江镇、春在镇,止于通江县广纳镇檬子垭村,路线全长约33.3公里。全线设置桥梁11217米/25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4497米/4座,大中桥6720米/21座;设置涵洞及通道17道;设置隧道12691.3米/7座,其中特长隧道3536米/1座,长隧道8500.3米/5座,中隧道655米/1座。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4处。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公路-I  级。桥隧比71.8%。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项目(白衣互通至虎城枢纽互通运营桩号:K134+155~K236+796.289)路线全长约102.6公里,起于平昌县白衣镇蒙溪村,止于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设置主线桥梁59座/16998.585米(其中特大桥2座/1826.8米,大桥48座/14449.785米,中桥9座/722米);隧道5座/5095米(其中长隧道3座/3818米,中隧道1座/577米,短隧道2座/700米),桥隧比21.43%,互通式立交11座(枢纽互通3座,一般互通8座),服务区2处。

  2.  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  项目名称: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通江至广安段限速交通工程论证服务XSLZ1标段。

  2.2  比选范围及服务要求:

  2.2.1  比选  范围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运营桩号:K46+787~K80+086.289)、通江至广安段(白衣互通至虎城枢纽互通运营桩号:K134+155~K236+796.289)路段范围内限速交通工程论证服务。

  2.2.2  服务  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运营桩号:K46+787~K80+086.289)、通江至广安段(白衣互通至虎城枢纽互通运营桩号:K134+155~K236+796.289)路段范围内限速交通工程论证服务工作;

  2.形成论证报告,乙方提交的所有成果应符合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甲方的书面要求。根据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文件,做好对报告后期的调整、修订等相关工作。

  3.配合甲方完成论证报告审查工作。

  2.2.3  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

  乙方提交的所有成果应满足省交通执法总队(高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限速优化调整重点路段的通知》(川交综执函〔2026〕96号)文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甲方的书面要求。

  2.  3  标段划分与服务  期限

  本次比选共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号为XSLZ1。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论证报告审查并将论证及审查结果经省交通执法总队(高管局)审核通过之日止,最终完成期限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1  )  资格  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限速交通工程论证(评估)或高速公路安全评价类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缴纳凭证或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  3  )业绩要求

  2021年7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限速交通工程论证(评估)或高速公路安全评价类型项目业绩。

  (  4  )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公路)。

  (  5  )信誉要求:

  ①近3年(2023年7月1日至今)内,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③在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6)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2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 月11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营山县咸安大道152号镇广公司免费领取比选文件及报名。

  注:领取时比选申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 18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书面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省营山县咸安大道152号镇广公司。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3)未报名的比选申请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sdigzggs.com/)官网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营山县咸安大道152号镇广公司

  电 话:19582737565

  联 系 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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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咸安大道
电 话:0817-82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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